分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公司章程。
设立分公司所需资料有哪些
需要下列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分公司章程。
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分公司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的材料: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还有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一般应当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书。
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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