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业纳税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划分大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划分大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的标准依据行业不同,标准的划分也不一样,详情如下:
农、林、牧、渔业:大型企业需要营业收入大于2亿元,中型企业大于500万元,小型企业大于50万元。
工业:大型企业需要营业收入大于4亿元,从业人员大于1000人;中型企业大于2000万元,从业人员大于300人;小型企业大于300万元,从业人员大于20人。
批发业:大型企业需要营业收入大于4亿元,从业人员大于200人;中型企业大于5000万元,从业人员大于20人;小型企业大于1000万元,从业人员大于5人。
仓储业:大型企业需要营业收入大于3亿元,从业人员大于200人;中型企业大于1000万元,从业人员大于100人;小型企业大于100万元,从业人员大于20人。
个人工资纳税标准
个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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