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约定金成立要件有哪些
订约定金是要式合同,其成立须以书面形式明确
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买家给付的金钱是定金而非其他。若书写为订金、意向金、诚意金等,则其性质在一般情况不能认定为定金。若虽然书写为订金、意向金,但约定的处理方式符合定金规定的,可以从其约定以定金之法律关系处理。
订约定金是实践合同,当事人须在买卖合同签订前实际交付定金,订约定金合同方成立。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且交付时间当于本约签订之前。实际交付数额少于或多于书面约定之金额的,以实际数额为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劳动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主体资格合法;合同内容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对于以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均无效。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订约定金成立要件有哪些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成立要件有哪些 订约定金成立要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