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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贷的问题到底该如何处理|

离婚房贷的问题到底该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房贷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的贷款尚未还清,则未还清的部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于房产为不动产,离婚则只能有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获得房屋的一方须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所有权人独立偿还。也可以根据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部分双方平分,获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款项。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房贷的问题到底该如何处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有房贷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而离婚了,该债务仍然需要由夫妻二人共同来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约定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的,也可以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房贷如何进行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也就是说,对外或者说对于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但是夫妻内部是可以约定房产归属以及债务如何分担,但约定仅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如果银行向约定不用分担债务的一方主张了债权后,该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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