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借条法院不支持
借条法院不支持的情形有:
借款用途不合法;
超过诉讼时效;
借贷合同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
借条形式的分手费;
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种法院不认可的借条
7种法院不认可的借条包括: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借条;借款用途不合法的借条;无效的借条;以借条形式存在的分手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写的借条; 有借条但是不存在借贷关系; 利息超过合法利率的借条。以上七种借条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请用户在写借条时按照规定写,必须是符合规定的借条才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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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种法院不认可的借条 哪些借条法院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