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宪法
宪法规定了,全国人大 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 最高法院 最高检察院 监察委员会的组成。
国家机关的体制就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行政机关结构中各层次、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制度化的表现形式。
行政机关的体制是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整体效能的一个中心环节。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形式:
首长制和委员会制,凡将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简称首长制;而将该权力和责任赋予委员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简称委员会制。
首长制与委员会制各有其适用范围。一般来说,凡是执行性、技术性与速决性一类的事务,宜用首长制,行动快,效率高;凡立法性、协调性、倾向性一类的事务,宜用委员会制,利于集思广益,避免个人专断。
层次制与职能制,层次制又称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职能制是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
故职能制又称分职制。通常,行政机关都是将层级制与职能制结合起来运用,以层级制为基础,在每一层次又设若干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又由分管各种事务的若干单位组成。这既便于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又便于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集权制与分权制,集权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机关,下级机关没有或很少有自主权,一切均需按照上级机关的指示去办。分权制指下级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有自主决定权,上级机关对其权限内决定的事项不加干涉。
集权制与分权制各有利弊,不可一概行之,而应相互结合,合理运用,在保证政令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下级机关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修改宪法任期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根据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人代表的任期同本大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都是5年,因此,各级人大代表每届的任期为5年。
宪法有两个原则的依据是什么
宪法两个原则的依据如下:
民主集中制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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