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体户口孩子高考规定是什么
根据《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中规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7〕17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在北京参加高考。所以北京集体户口的孩子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
北京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户籍怎么填
北京集体户口为孩子落户,要在孩子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办理时要携带以下材料:
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明指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法定监护人为承租人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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