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的证据效力是什么
合法的电话录音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但是不能当做直接的证据进行案件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
言词证据效力是什么
言词证据,“实物证据”的对称。又称“人证”或“人的证据”。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刑事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当事人陈述等。言词证据材料,符合取证主体和办案程序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调查当中无刑讯逼供等非法情形的,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司法鉴定证据效力是如何的
司法鉴定证据效力是:
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客观性和关联性是证据的内容,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是证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的法律保证;
司法鉴定程序是否合法,直接影响到鉴定意见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电话录音的证据效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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