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复议流程是什么
因法定原因对司法鉴定意见书不服的,其救济途径是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而非申请复议。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48)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受理流程是什么
司法鉴定受理流程是: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及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对于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流程是:
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
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进行听证、取证;
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
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
【法律依据】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司法鉴定复议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流程 司法鉴定受理流程 司法鉴定复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