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误工费怎么算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人损问题解释》第20条(三)计算公式: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工伤十级伤残误工费谁给
工伤十级伤残误工费给遭受事故伤害者本人,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营养费误工费赔偿怎么算
工伤职工没有营养费,但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没有误工费,但有停工留薪工资。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按之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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