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艺考 深圳大学年艺术学部 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20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20年计划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约为690名,具体如下 :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备注:
1.如招生省份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艺术文理兼招,否则仅招艺术文(广西、湖南、黑龙江、辽宁只招艺术文,以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音乐表演(器乐演奏)在广东省招收:钢琴、手风琴、大提琴、小提琴、琵琶,浙江省、辽宁省招收:钢琴,四川省招收:二胡,湖南省招收:手风琴;
3.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钢琴(按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培养)、大提琴(按爵士贝司及低音提琴培养)、萨克斯(按流行及爵士萨克斯培养)、古典吉他(按摇滚吉他、爵士吉他、电贝司培养)、打击乐(按架子鼓、爵士鼓培养)、双排键电子琴;
4.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招民族、美声;
5.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招流行唱法;
6.如我校新专业“学前教育”获批(该专业将在普通文理类招生),音乐学(师范)(培养学前艺术教育人才)2020年将不再招生。
(二)学制四年;
(三)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各专业每学年平均收费情况详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住宿费为800-1500元/学年。(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校考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条件: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录取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按省统考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子类别)的统考并达到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2.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专业志愿优先。
1.按省统考方式且以平行志愿按艺术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专业,出档考生,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优先,按投档成绩分档至各专业。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未按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统考专业和校考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有关说明
1.“设计学类”,设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两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2.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独立排名(非全国排名);按教育部要求,分省计划艺术类专业按省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校考各专业的合格比例为各专业2020年分省计划数的4倍以内)。
3.广东省各专业复试名单将于该专业初试当天晚上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和微信“深圳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号szubkzs)公布;专业复试考试成绩将于2020年2月下旬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
4.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5.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音乐艺考 深圳大学艺术类专业目录与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21年艺术类
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约为620名,具体如下 :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备注:
1.如招生省份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艺术文理兼招,否则仅招艺术文(广西、湖南、黑龙江、陕西只招艺术文,以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音乐表演(器乐演奏)在广东省招收:钢琴(7人)、大提琴(2人)、小提琴(2人)、手风琴(3人)(以广东省录取投档办法为准),浙江省、上海市招收:钢琴,湖南省招收:手风琴;
3. 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招钢琴(按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即兴演奏培养)(8人)、电贝司(2人)、电吉他(3人)、古典吉他(3人)、萨克斯(按流行及爵士萨克斯培养)(3人)、爵士鼓(3人)、双排键电子琴(2人)(以广东省录取投档办法为准);
4.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招美声、民族;
5.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招流行唱法;
6.高考改革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为不限。
(二)学制四年。
(三)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各专业每学年平均收费情况详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住宿费为800-1500元/学年(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校考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条件: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和艺术类校考报名。非广东省生源报考无效(内地高中新疆班考生为新疆生源)。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及缴费:报考表演(影视戏剧)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广东省考生,请于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15日21时,通过“小艺帮”APP分专业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缴费、并在考试截止日期前按要求在线录制短视频及提交。
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一旦缴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回,请考生认真考虑。广东省考生200元人民币/人/专业。
注:报名信息必填字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高考准考证号(10位数字)、高考生源省份、毕业中学、考生联系电话等,考生应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本人填写数据有误导致无法上传校考报名数据,该考生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
(三)初试
我校采取非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初试考核。考生须按照我校2021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和考试大纲要求,自行录制考试视频,于2021年1月17日21时前通过报名平台上传考试视频作品。
注:1.录制视频要求:
(1)考生须按专业分别进行报名,每个专业考试仅上传一个视频文件,如因考生本人误传视频影响评分,责任自负;
(2)录制视频期间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证件号等能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
(3)录制视频期间考生本人须始终在镜头内,一镜到底;
(4)录制视频时考生不允许化妆,不得加入背景音乐,不允许使用麦克风等传声、扩音设备,不得超过考试大纲时间要求,违规者考试成绩将会适当降分;
(5)竖屏拍摄,背景干净整洁,光线充足,以浅色背景为宜(不要将镜子等反光物品作为背景), 镜头内不能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影像及声音(为不影响考生现场发挥,便于考生在考试科目间切换全身/半身视角,允许他人进行视频拍摄,但不允许他人现场指导);
(6)不得对视频进行任何形式的编辑、美颜、调音、特效(包括使用自带美颜效果的设备进行拍摄等);
(7)各专业视频作品其他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2.一旦发现考生视频作品有编辑、替考等考试违规、作弊行为,我校将取消该生考试成绩,并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四)复试
我校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复试考核,初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2月27日,地点为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师范学院B座一楼。
注:1.最终排名按复试成绩排名,与初试成绩无关;
2.复试指引等具体相关事宜将与复试名单一并公布。
(五)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1.表演(影视戏剧):
考试科目:初试:(1)声乐,(2)文学作品朗诵;复试:(1)声乐、文学作品朗诵片段展示,(2)舞蹈,(3)多人小品。
2. 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科目:初试:(1)自我介绍,(2)自备稿件朗诵;复试:(1)即兴述评,(2)才艺展示。
录取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按省统考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子类别)的统考并达到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2.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录取办法:
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1.按省统考方式且以平行志愿按艺术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专业:
出档考生,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投档成绩分档至各专业。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未按计划1:1出档的省市相关统考专业和校考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专业介绍
艺术学部(点击进入)
有关说明
1.“设计学类”,设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两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初试合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按照专业计划数1:4确定。
3.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独立排名(非全国排名);按教育部要求,分省计划艺术类专业按省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校考各专业的合格比例为各专业2020年分省录取数的4倍以内)。
4.广东省各专业复试名单和复试指引预计将于1月底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和微信“深圳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号szubkzs)公布;专业复试考试成绩和合格线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
5.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6.对于不具备网络和智能终端的考生,请2020年12月31日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统一上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并协调提供解决方案。
7.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区号:0755;邮编:518060;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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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艺考 广州大学年音乐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2020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1.在广东省招生的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等专业,专业成绩使用广东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部分专业在外省承认统考,招生情况如下:设计学类专业在湖南、江西、甘肃、广西、湖北等五省(自治区)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湖南、江西、甘肃、安徽和广西等五省(自治区)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专业在湖南、江西、重庆等三省(市)招生;音乐学(社会音乐)专业在湖南、江西、辽宁、海南等四省招生;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专业在湖南、江西、辽宁、海南、河北等五省招生。
上述专业我校承认相应省的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招生计划以当地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其他事项说明
1.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有调整以相关省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招生录取执行《广州大学2020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2.考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规定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被认定为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3.本简章未尽事宜,将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和本校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5.联系方式(2020年1月16日-2月12日为学校寒假放假时间)
①广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66232
传真:020-39366069
网址:
②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联系电话:020-39366706
网址:
③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联系电话:020-3936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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