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考研 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
哈尔滨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
专业目录
招生简章
招生概况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学术型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定向就业全日制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三种。详细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请参见《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目录》和《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大纲》。我校2020年共有9个学科门类22个一级学科中的75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教育硕士(部分领域同时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艺术硕士(部分领域同时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电子信息(同时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7个专业学位类别的34个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1572人。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只能选择标有“(非全日制)”字样的研究方向。因教育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其中包含已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接收推免生人数,该人数只是预计接收计划,最后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情况为准。我校2019年实际招收推免生46人)只是预计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自考或成人本科进修通过本科6门主干课程(与报考专业相关,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成绩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②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报考及复试资格。
(二)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除外)的报考条件同(一)。
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一)中3各项的要求外,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见报考条件(一)中相关说明)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除符合(一)中4各项的要求外,必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必须选择为定向就业,否则报名无效。
我校2020年招收推免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的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10月25日前经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经同意后,参加我校复试后择优录取的推免生。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硕师计划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欢迎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将对推免生在奖助贷体系中予以优先考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管理领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专业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成功获得网报编号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3.注意事项:
(1)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有哈市户籍的但是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应届生除外)网报时必须直接选择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2314)。户口不在哈市且不在哈市工作的考生,请按户籍所在地就近选择报考点,以免影响报名是否成功。我校将在现场确认时严格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点选择条件,对于弄虚作假者,不予确认。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要求,所有选择哈师大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考生网上支付时请按照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到哈师大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缴
费。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7)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在国家公布分数线后3天内及时与研招办联系照顾政策实施等相关事宜,逾期未进行联系的考生,视为放弃该权利。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招生专业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10)考生请牢记网上报名编号,并打印出网上报名信息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移动电话要认真填写,并保证在2020年9月1日前有效。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否则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请按所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逾期不再补办。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将在松北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查看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和哈师大报考点网报公告。现场确认时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开高峰时段。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必须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网上报名时所选择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及程序:
(1)往届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网上报名信息表,户口在哈市的往届生需出具户口本原件,户口不在哈市的往届生须出具哈市工作证明、工资流水、社保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时须持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网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网上报名信息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除上述相关材料外,另需提供《定向培养合同书》(见附件)。
(2)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对图像采集后打印出的报名信息表进行核对、签字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4)考生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准考证发放: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初试和复试都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才能参加。
考生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许参加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详细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研究生新生入学时,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考美术学院美术学(130400)专业、设计艺术学(1305L1)专业、美术(135107)专业、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生以及报考传媒学院戏剧与影视学(130300)专业07—09方向、广播电视(135105)专业04—06和10-12方向的所有外地考生,必须选择能接待考试时间超3小时,考试科目代码为5XX的报考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上述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考生,科目四考试时间为12月23日上午。
(三)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12月21日下午科目二: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科目三: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科目四:业务课二
12月23日上午科目四为术科考试的科目(科目代码为5XX)。
部分专业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英语俄语、日语、数学数学数学三。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调剂
调剂工作将在国家制定并公布全国统考和联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具体生源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调剂办法。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体检
考生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含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按照国家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音乐、美术、艺术设计、广播电视、新闻与传播专业每生每年9000元外)为每生每年8000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制3年,寒暑假授课),非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制3年,周末授课),非全日制广播电视专业研究生每生每年9000元(学制3年,周末授课)。所有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还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8000元到12000元。
十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应试科目。
(五)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语种考生,除汉语国际教育、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为“英语一”外,其它均指定为“英语二”。
(六)未尽事宜请与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全部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网址:
音乐考研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
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
专业目录
具体专业要求可点击
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 学校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我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20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三条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学校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我校攻读硕士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1.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028-8476100584760624
2.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28-84760693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设立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七条 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研究生院提出建议方案,报学校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核通过,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的考生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名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为基本要求,附加个别专业对考生的特别要求,将在对外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说明、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上加以注明。
第十一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指定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上线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的调剂办法、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等。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十六条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为:
2.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28-84760693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
第二条 学校地址
我校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我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20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地址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第三条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学校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我校攻读硕士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修完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研究生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
1.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028-8476100584760624
2.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028-84760693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设立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七条 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编制学校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研究生院提出建议方案,报学校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核通过,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的考生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名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为基本要求,附加个别专业对考生的特别要求,将在对外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说明、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上加以注明。
第十一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指定的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上线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的调剂办法、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等。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十六条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为:
2.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28-84760693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音乐考研 曲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
曲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
专业目录及参考书
学硕
专硕
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考生在满足(一)中第4各项要求的同时,还需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中所列条件;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硕士除外)。
考生在满足(二)中各项要求的同时,还需满足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中所列条件;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推荐免试
凡按规定我校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不接收推免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 和“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专项计划”“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且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政策的,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并参加我校复试,复试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免试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最高奖学金。推免生的具体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报名
(一)报考点选择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济宁市驻地高校(含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工作或户口在济宁市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凡报考我校并欲在济宁参加考试的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770曲阜师范大学)报名,到我校参加现场确认并在我校曲阜校区考试。
3.以下两类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需选择日照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报名和现场确认;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作或户口在济宁市的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考生按第2条执行)。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为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三)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相关要求
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②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及入学的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我校免费提供纸质版招生简章,需要的考生可直接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各招生学院;也可直接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电子版招生简章。
4.相关参考书目可到各大新华书店咨询或致电曲阜师范大学新华书店,曲阜师范大学新华书店联系电话:0537-4456513。
5.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最新动态将及时由其公布。
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12月2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相关公告。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图书情报、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六)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的有: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204英语301数学302数学303数学三;全国联考的有: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除统考和联考科目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其他考试科目均为学校自主命题。
(七)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复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我校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2020年3月左右我校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约在2020年4月中旬完成。
(六)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七)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 (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调剂
初试结束后,我校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安排见我校复试通知。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时我校通过面试、函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并凭有关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2周。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一)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为学校参考2019年的录取人数等因素填写,仅供参考,录取时会根据国家下达我校2020年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进行调整。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不接受大三等提前毕业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邮政编码:273165
联系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4455327
传真电话:0537-4455327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附:曲阜师范大学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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