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立案与留置的区别
立案和留置是两回事,就如同刑事立案并不一定要对嫌疑人刑事拘留逮捕一样。
纪委无权留置,监察委才能留置,三个月,特殊情况六个月。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受理与立案的区别是什么,受理与立案的区别简述
受理案件与立案的区别如下:
处理时间不同。受理和立案是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两个环节,先受理案件才能立案。
处理结果不同。受理是必须的。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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