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能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第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第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夫妻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吗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夫妻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自然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夫妻能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住所地 夫妻在外地怎样起诉离婚 夫妻能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夫妻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吗 村寨 民事诉讼管辖 法制 法律 法院 离婚诉讼管辖 经常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