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车事故中交强险赔偿金额是多少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交通事故交强险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机动车的赔偿限额分为两种: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如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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