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申请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撤诉在一审和二审中都可以发生。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是原告申请撤诉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申请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任何人都不得强迫他人撤诉;
(2)申请撤诉要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3)撤诉必须在法院宣告判决前做出;
(4)允许撤诉与否由人民法院决定。
一般来说,对于合法自愿的撤诉,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是对于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撤诉就是原告起诉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撤回自己的起诉,不再要求法院对自己和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裁决。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后,原告才可以申请撤诉。
拘传原告的条件是什么
对拘传原告的条件有以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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