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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

夜莺

夜莺是一种以夜间鸣叫而著称的鸟类,虽然羽毛颜色并不绚丽,但是拥有着非常出众的歌喉,音域极为广泛,被评为伊朗的国鸟,尤其是在城市的夜晚鸣叫极为响亮悠远,甚至能够一下子将汽车喇叭和人声噪音等完全盖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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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的歌声虽然很出名,但实际上并没有多少人见过它的真容,它体型非常迷你,体长只有16-17厘米,体重最多也只有190克,它的歌声虽然优美神秘,但是它的外形却非常普通,并不像太平洋皇家姬鹟那样的鹟科鸟一样鲜艳,通体呈现黄褐色,上半部分颜色较深,腹部和下巴处泛白,而翅膀则带有深褐色的条纹,嘴壳也是非常暗淡的深红色,整体看起来和麻雀没有太大的差别。

夜莺常年栖息在河谷附近的灌木丛、落叶林之中,是一种非常罕见的在夜晚鸣叫的鸟类,它们的音色非常特别,能发出两百多种旋律,尤其是雄性夜莺有着非常好的歌喉,它们既能发出短促的Chack声,也能唱出悠扬的hweet声,被称为唱歌最好听的10种鸟之一,几乎可以说就连人类歌唱家都羡慕它的一副好歌喉,不过它之所以会这样鸣叫,也是为了求偶,因为大多只在繁殖季节的时候,雄夜莺的鸣叫才会变得频繁。

夜莺的性格非常活泼,一般不会选择高大的乔木栖息,都是集中在灌木丛中,距离地面不会超过2米,它们也非常善于在地面上跳跃,尾巴耸起,翅膀忽扇,就能左右两边不断横跳,而等到夜晚的时候就会在树林茂密的地方开始鸣叫,这也是它名字的由来原因之一。

夜莺等到每年的4月份开始就会进行繁殖,每窝可以产下至少4-5枚卵,大约孵化14-15天就能够诞生一个新生命,它们大多会在低矮的灌木或者树丛中建造巢穴,等到冬季的时候则会迁徙到非洲南方,其他季节大多生活在亚欧大陆,主要以昆虫为食。

夜莺的句子

在爱情中,我们会明白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在**中,我们会发现自己是什么样的人。

如果爱是一种疾病,那么我像我应该是被感染了。

如果说我在自己漫长的一生中学到了些什么,那应该就是这句话了:我们在爱情中明白了自己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却在**中发现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如今的年轻人渴望对所有人都无所不知,认为光是动动嘴就能够解决问题。我来自一个更加朴实无华的年代。我们理解遗忘的价值和革新的**。

如果你从悬崖上跳下来,那么在坠落前你至少还能学会飞翔。

美貌只不过是另一种贬损她而非理解她的方式。

夜莺颂赏析

总观全诗,《夜莺颂》既表达了诗人对现实痛苦的感受,也诗意地描写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和生命态度。诗歌融合了现实的忧郁和想象性的解脱,充分表达了人类生活经验的双重性。作者虽然因现实痛苦而倍感孤独,但创造性的想象和诗艺的心醉沉迷使他内心的生活极为丰富。借助想象,主人公在第五节中平抑了痛苦,但最后两节又和开始相应,回到这痛苦。

现实总代表着失意,想象则给诗人幸福,但无论是被引到哪一个方向,作者始终在反思,而反思总处于迷惑之中。在这生命状态的流动转换中,夜莺的歌声不仅表现为生命的理想、美的理想,也有了更为丰富的探索生命意义的内涵。

扩展资料

《夜莺颂》是英国诗人约翰·济慈的诗作。全诗共八节。开始写诗人自己听莺歌而置身瑰丽的幻想境界。继而写纵饮美酒,诗兴大发,凭诗意遐想,随夜莺飘然而去,深夜醉卧花丛,缕缕芳香袭面而来,诗人陶然自乐,心旷神怡,愿就此离别人世。

人都有一死,而夜莺的歌却永世不灭。想到此,梦幻结束,重返现实。在济慈看来,他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是庸俗、虚伪和污浊肮脏的,而永恒的大自然则绮丽秀美、清新可爱。因而对丑的鞭挞和对美的追求构成了他抒情诗的基调。

评论家认为诗人以夜莺的歌声象征大自然中永恒的欢乐,并与现实世界中人生短暂、好景不长相对照。诗人把主观感情渗透在具体的画面中,以情写景,以景传情,意境独特新奇,不落俗套。通篇由奇妙的想象引领,写来自然、流畅。另外此诗也是浪漫主义抒情诗歌中的力作。

作者简介:约翰·济慈(John Keats,1795—1821),英国诗人。出身贫苦。曾学医,做过医生助手。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厌恶资产阶级社会;向往古希腊文化,幻想在“永恒的美的世界”中寻找安慰。

在一部分作品中也涉及社会政治问题,如十四行诗《致考苏斯科》、《写于李·亨特出狱之日》等。其诗优美,如《夜莺颂》、《秋颂》和《希腊古瓮颂》等。还运用希腊神话题材写有长诗《恩底弥翁》和《赫披里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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