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如何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生效的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地位是平等的,双方不存在主从关系或依附关系;第二,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第三,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代签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一般来说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因为能真实体现本人意思而认定无效,但是根据《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以被钓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追认的,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如劳动者对代签行为进行追认,在劳动合同有效,如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劳动者对代签行为明知别同意该代签行为,这是为已经对代签行为进行了授权劳动合同有效,不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处理。
|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代签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如何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