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流程如下:
(一)一审包括:
起诉。
开庭审理(其中具体有宣布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程序)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
(二)二审包括:
立案。
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其中具体有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等程序)
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对判决不服可申请再审,但申诉不影响执行。
法院受理刑事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法院受理刑事案件的流程如下: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还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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