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成立的条件是:
必须是异性男女;
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的不得低于22周岁、女的不得低于20周岁。
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即不得重婚。
必须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双方必须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婚姻成立的要件是指作为有效婚姻必须具备的条件,否则婚姻便会因为欠缺有效要件而无效或者可撤销。
(一)实质要件:
必须是异性男女,我国不承认同性婚姻。
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的不得低于22周岁、女的不得低于20周岁。
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即不得重婚。
必须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双方必须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
(二)形式要件——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累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是: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婚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成立的条件 婚姻成立的要件 累犯的成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