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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收入是什么|

高等学校收入是什么

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属于高等学校会计要素的一项。取得收入的目的是为了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收入取得的形式和渠道多样化。非偿还性的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财政补助收入是高等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上级补助收入是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是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经营收入是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其他收入是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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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净资产是什么

资产减负债的差额,用公式表示为:净资产=资产-负债。属于高等学校会计要素的一项。不是独立的会计要素。这一特点表现在对净资产的计量上,当新建的高等学校取得净资产时,其计量依赖于投入资产的价值确定,当学校进行正常的业务活动后,共计量依赖于资产负债来计量。内容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经营结余和经营结余分配等。事业基金是高等学校拥有的非指定用途的净资产。固定基金是高等学校拥有的非指定用途的净资产。固定基金是指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专用基金是高等学校按照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经营结余是高等学校在一定期间已完工项目经营收入与其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经营结余分配是对高等学校当年经营结余的分配。核算方法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各高等学校设置“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经营结余”、“经营结余分配”等科目分别对各净资产进行核算。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确认,按实际发生额计量。

高等学校会计是什么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核算和监督教学资金的取得、使用及其结果,为提高社会效益的一种非营利组织会计。事业单位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本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客体是教学资金的取得、使用和结果;职能是核算和监督,核算教学活动的资金耗费,监督教学资金的取得和使用并考核支出的效果;目的是提高社会效益;本质是非盈利组织会计。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分设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会计要素。基本的会计徒工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另一会计等式为:“收入-支出=结余”。会计确认标准、计量基础和记账方法实行收付实现制,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负债、收入、支出按实际收付金额计量,采用借贷记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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