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减少或免除城市维护建设税税负的优待规定:
城建税以“三税”的实缴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一般不规定减免税,但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规定了一些城建税减免政策:
(1)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于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但对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以及因优惠政策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从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自2010年5月25日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死刑的规定有哪些
适用死刑的规定如下:
《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50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抢劫罪的规定有哪些
抢劫罪的规定有: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63)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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