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留置权有哪些原则
放弃留置权的原则:
留置权是民法中的一种权利,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承认了当事人可以约定部分地排除留置权。
留置是债权人以继续占有控制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
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也可以预先抛弃留置权。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八十四条,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留置权适用范围有哪些
留置权适用的范围:
第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
第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第三,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
第四,留置权可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第五,留置权可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第六,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四条,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放弃留置权有哪些原则
放弃留置权有哪些原则 留置权适用范围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