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务招待费调增的会计分录
关于业务招待费调增之后是不需要做账务处理的。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
税法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会计分录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时,一般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现金等。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怎么算
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举个例子,比如收入1000万,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收入的5‰=5万,发生额的60%=12万,按较小的金额5万扣除,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5万(=20万—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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