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法律规定其程序是什么
征地拆迁是指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占有。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房屋,土地所属。
法律规定的程序是: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发布征地公告。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交付
征地拆迁程序是什么
征地拆迁程序是:
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
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地拆迁补偿程序是怎么算
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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