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原理
对立统一原理: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始终不可分割的。方法论:要全面地看问题;要学会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
相互转化原理:矛盾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矛盾双方的转化是现实的有条件的。方法论: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促使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
普遍性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方法论:用全面的观点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特殊性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即矛盾的特殊性。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辩证唯物主义是在欧洲发展起来的科学和自然哲学,并以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着作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将黑格尔辩证法与传统唯物主义相适应,传统唯物主义在动态的进化环境中检验世界的主体相对于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它在静态的,孤立的环境中检验世界的某些部分。
唯物辩证法包括什么
对立统一。
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例如,有光就有影,有正就有负,有生就有死,有得就有失,电现象中包含有正电荷和负电荷,等等)。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质量互变。
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辩证否定。
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连着一个过程的,过程的更替要通过否定来实现。在事物发展的长链条中,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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