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业主维权六大途径
房屋质量问题业主维权六大途径是:
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的办法途径;
到消费者协会投诉;
找负责的行政主管机关申诉;
根据原先的约定进行仲裁;
到人民法院起诉;
如以上途径无效,可以考虑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房屋质量瑕疵业主如何维权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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