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什么时候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出租人和房客在签订了租赁合同后按照相关法规需向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登记备案
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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