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项下权利什么意思
合同项下权利,又称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向债务人请示给付并予以保有的权利。
合同权利的特点为:
合同债权是请求权;
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
合同债权是相对权;
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
合同债权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什么是合同权利转让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合同债权人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享有。
合同权利转让可分为以下两种:
合同权利的部分转让:受让的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
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原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该第三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中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的解除是什么权利
合同解除权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约定解除权是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的解除。法定解除权是由法律规定而发生的解除权,即法律在一定情况下赋予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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