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产生之前怎么预防债务风险
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七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欠款产生前如何防范债务风险
通过下列措施防范债务风险:
注意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注意审查借款方的借款用途是否合法。
如果是企业借款的,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注意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注意规范借条的书写,不要使用模棱两可或者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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