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2008年破了
据说中国十大未破杀人惨案之一的南大碎尸案早在2008年就已经告破了,只不过其中的牵扯重大,我们也不可能知晓其中的内幕。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真相,是发生在1996年1月19日的一宗杀人惨案,网传的南大碎尸案2008年破了也不知真假,但是网友们对整个案件的猜测确实有些道理。
南大碎尸案2008年破了
南京大学碎尸案破了吗!?现在网上已经有案件告破的传闻,不知道【南大碎尸案】详情的朋友,可以点击小蓝字了解了解,下面我们直接来看南大碎尸案2008年破了的传闻。
网传犯罪凶手:南大碎尸案嫌疑犯为一对夫妇,男为高干子弟,兼职作家。
经过:男结识被害人,并发展成情人关系。男主角妻子获悉情况后,逼其断绝关系未果,经过准备于当天夜里毒死女主角(毒药是从医院搞到的)。
动机:婚外情
案件结果:南京警方获得嫌犯口供,但物证缺乏,第一现场被严重破坏,现场被高浓度酒精清洗过,血衣上没有指纹。检查院认为南大碎尸案物证不足要求放人。夫妻二人拘押半个月后,被无罪释放,两个人现在在美国,传言有背景。
大体就能说这么多,南大碎尸案2008年破了,案子的资料公安局内部都有,当年办案的老公干都知道案子没出一周就被破了。但是一手遮天啊,当年的警察局长还说,不信你们就能一手遮天,可是直接从**下达了指示,人家就是一手遮天,你能怎样......(以上是网上流传的消息,不知真假)
网友对南京119碎尸案的推理
网络上有关这个案子的推理猜测文字,诡异或者貌似有理或者破绽百出的非常多。刁爱青案有可能永远没有真相,成为世纪悬案。
梳理刁爱青案件的全部过程,一个简单却又符合事实真相的推理是,碎尸案凶手一定是一个变态杀人狂,这种变态杀人狂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他一旦开始,就无法停止,而且杀人碎尸的速度还会越来越快。可是,南大碎尸案之后,再也没有一个遇害者,风平浪静了二十年,这不正常,也不符合逻辑。
如果说,他后来还在继续犯案,只是受害者的尸体再也没有被发现过,这不是他的行事风格,因为这个变态杀人狂并不顾忌人们发现他的犯罪事实,从他对刁爱青的抛尸地点来说,他是故意或者不怕人们知道这些。于是,唯一的解释是,杀害并且肢解刁爱青之后不久,还没有开始下一桩杀人碎尸案,这个杀人狂,就因意外身亡,这也是这个案件一直没有线索或者被侦破的一个根本原因。
还有一个事实是,虽然刁爱青是这个变态杀人狂所杀的受害人里第一个被发现的,但是,从其杀人碎尸的手法之老道来看,刁爱青绝不是第一个受害者,在刁爱青之前,也一定会有一个或者数个受害者,只是,那时候他刻意将这些受害人的尸体进行了销毁,所以至今没有被发现。
根据对这个案件的梳理以及直觉与我所了解的犯罪心理学和刑侦推理,我甚至可以推断出这个变态杀人狂的长相:这是一个三十岁到四十七岁之间的中年男人,身高在1米65到1米73之间,白净、微胖、面相和善、爱笑,极有可能是公职人员,不一定是厨师、屠夫或者医务人员,他的解剖学知识来自自学或者杀人实践。他没有家庭,独居,也许会有兄弟姊妹,却更有可能是孤儿。如果南京市公安局或者江苏省公安厅仔细排查刁爱青碎尸案后两年甚至一年内的非正常死亡人,其中那个符合以上特征的,就是杀害刁爱青并将其碎尸的变态杀人狂!
南大碎尸案破了吗 图片胆小勿入
李昌钰作为我国著名的刑事侦查专家,曾经参与过许多国际上重要案件的调查。详细南大碎尸案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因为凶手的残忍程度简直令人发指,并且据说案件至今依旧无解。那么李昌钰谈南大碎尸案怎么说呢?真相究竟是什么?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李昌钰谈南大碎尸案
说到南大碎尸案,发生在1995年,是所有南京大学学生的噩梦,一位同学被残杀碎尸成2000多片,而真凶至今依旧逍遥法外,所以有人称如果是李昌钰来侦查南大碎尸案的话,或许早就有了结果。
但是李昌钰谈南大碎尸案是怎么说的呢?据知情人士透露,真个轰动整个全中国的案件就连李昌钰都没有办法破解,之前网上关于南大碎尸案2008年破了的消息都没有得到证实,南大碎尸案真相至今依旧无解。
除此之外,李昌钰谈南大碎尸案还称关键在物证,没有物证再符合逻辑的推论也是无意义的。此案的物证实在太少,有说在包尸块的床单上收集到了皮屑,如果属实的话,这应该是此案唯一的一个突破点了。不得不说,凶手真的残忍至极,比起马加爵事件中的作案手法还要更加残忍得多。
但是至今关于南大碎尸案的取证依旧没有任何进展,案发现场也是一片狼藉,根本就找不到可以当庭作证的物证,更不要说人证了,并且现在时隔多年,就算有物证早就被人销毁了,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所以导致案件的凶手一直逍遥法外。至今已经发生了23年了,其实国家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期是20年,但是警方宣布此案对于此案的调查永不停息。
警方宣布无期限捉拿凶手
这么多年来,南大碎尸案几乎从未远离过公众视野,几乎每隔几年,这一起案件都会被提及。刁秀明和丈夫尽力屏蔽着类似的信息,以免让两位老人遭受二次伤害。
记者了解到,追诉时效是指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其追诉时效期限为20年。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江苏省公安厅相关人士很快出面澄清,该人士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南大碎尸案并不适用该条款。依照相关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南京市公安局有关人士出面受访时也表示:南大碎尸案虽然已经过去20年,但南京警方从未放弃对杀人凶手的追查,只要有新的线索,还会继续破案,直至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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