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首先办理人要到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公积金中心会一次性告知支取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同时会出一份《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申请人也需要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工作单位会对事情情况进行审核,如果核实无误的话会出具证明。
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加盖预留印鉴。
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各项证明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此加以审核。
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核之后,会在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上签字。
如果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话,公积金中心会出具取款支票,并委托相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办理人即可去相应银行的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
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职工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以下条件;职工或配偶户籍在购房所在城市或工作单位在购房所在城市;所购房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材料: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复印件)、外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盖公司公章)、个人社保权益记录(打印一年记录盖公司公章)。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都需要什么手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1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简介: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组成人员有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房地产管理)、房改、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
12002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我市成立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级事业单位。目前,机关内部设立办公室、人事处、资金归集处、个人贷款处、资产保全处、稽查处、会计处、法规处、信息处、保贷处等10个处室,下设一汽、南关、南湖、铁路、朝阳等5个分中心和农安、德惠、榆树、九台、吉林、图们、通化、白城、双阳等10个分理处。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公积金 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都需要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