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股权是否可质押
独资企业股权可以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股权质押顺位质押是否可行
股权质押顺位质押可行,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可以有顺位,未规定质押可以有顺位。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我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规对内资公司的股权两次质押问题未做直接的否定或肯定性规定。
认缴股权是否可以质押
从保护质权人利益的角度考虑,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不适宜用于出质。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是指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属于认缴而非实缴到位的股权。
未实际缴付出资的股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合法性基础与股东按期缴纳出资行为密切相关。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需要进行行政处罚,将影响债务的清偿和质权的实现。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就明确投资者不得质押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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