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原则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原则是: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权利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开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平等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是:
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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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