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根据《继承法》《房产继承过户程序》的规定,房产继承有以下步骤:
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房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房产继承的顺序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
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产继承程序是什么
房产继承程序如下:
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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