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范围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
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哪些人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
第一顺位继承人范围有:
配偶;
父母;
子女;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胎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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