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业务:
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
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农民合作社的具备条件:
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农业合作社的运作模式,农业合作社的运作方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贩销大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组织起来,在劳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一种运作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是上联市场、下联农户,融产供销于一体,它能够以其市场信息的优势,去指导和引导农民种什么、养什么,带动农民发展优势产业,形成“一乡一品、一村一品”。
通过为农户统一提供种苗、技术等一系列标准化服务,组织农户按照市场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种植、养殖;通过商标注册、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提高商品的附加值,提高商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真正实现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相对接。
农业合作社怎样成立
名称预先审核。注册合作社之前,先要为合作社起一个好名字。一般合作社名称由四部分构成,“管辖区域+字号+行业性质+专业合作社”,比如“阜平县+宏达+种植+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审要到合作社注册地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办理,直白点说,就是县工商局、市工商局、省工商局。
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如果名称审核通过,即没有与同地区其他合作社重名,并且符合合作社法的规定,就可以开始下一步的注册。
营业执照审核。工商部门在收到相关文件以后,会在一定的工作日内办理营业执照,具体根据各地工商局的具体情况而定。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合作社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后,要到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办理税务登记。除了以上内容,还要到同级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公章。到公安局办理合作社公章。
银行开户。到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开设合作社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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