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处理
一般货物(非金银首饰)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金银首饰是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销售折让的增值税处理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在会计处理上一般是需要开红字发票来冲减,而增值税上则也是冲减当期销项税额。具体的分录为:
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实际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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