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积极作用
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积极作用有:
加强了政府对官员的监督,调整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
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强化皇权;
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社会秩序,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封建统治的巩固;
虽然不能从根本上制约皇权,但是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员的纯洁性,提高了行政水平。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从中央(皇帝、君主)到地方的各级监察机构形成单线垂直(单线联系、单线领导)的相对独立体系。
这种以皇权为中心的监察体制确定了监察与行政(包括中央、地方、甚至是基层)的相对独立与分离,中央、地方的监察机构与政府机构的相对分离。
监察官员与政府官僚的分离,从而确保了监察权力的独立运作,监察机构的上下一体,监察官员的高效行使权力。
|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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