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利息属于高利贷
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即月息超过3%属于高利贷。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实施,该规定要求,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简单来说,法定利率的司法红线包括“两限三区”:
一区为超过36%部分不保护;
二区为超过24至36%部分类推自然债务,给了就不能主张返还,没给的也不能主张要;
三区为24%以下部分,属于合法利息,应当保护。
民间高利贷利息多少
民间高利贷利息一般超过36%(年利率),而最高法院对于高利贷的相关规定为:
年利率不超过24%(月息2分)的利息,完全合法,受法律保护。
年利率超过24%(月息2分),但不超过36%(月息3分)的利息:
1)若债务人已经支付了24%-36%这部分的利息,却在诉讼中要求债权人返还,法院不予支持,相当于法院认可已实际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
2)若债务人尚未支付24%-36%这部分的利息,债权人在诉讼中要求债务人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相当于不认可尚未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
年利率超过36%(月息3分)的利息,属于非法,法院一概认定无效。
利息多少算高利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银发[2002]30号)文件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此外。由于贷款的定价基准已由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变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根据2020年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法释〔2020〕6号)文件第二十六条可知,“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因此民间借贷协商的利率不应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标准则不受法律保护,可视为高利借贷行为。以2020年9月8日签订借贷合同为例,2020年8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则在此期间签订借贷合同的贷款利率超过15.4%的,即可视为高利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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