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课程标准的依据有哪些
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首先应能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 其次制定国家课程标准要依据各门课程的特点,结合具体内容,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加强思想品质和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倡导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引导学生创新与实践。
确定教学重难点的依据有哪些
教学重点是这一节课主要教授的内容,也是学生应该掌握的主要内容。教学难点是学生对教学知识感到难于理解,掌握起来有困难的部分。准确把握教学重难点,采用各种教学方法突破教学难点,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地掌握教学知识。
具体有以下方法可以帮忙确定重难点:
熟悉和贯彻执行课程标准:只有熟悉和贯彻执行课程标准及理念,才能明确各学科教学目的任务、基本内容、目标和要求,才能正确确定教学重点。
深入钻研教材:教材是教学的主要依据,教学的重点主要决定于教材内容。
全面了解学生知识和技能的实际情况:学生既是教学的对象,又是教学的主体。教学的难点主要决定于教师和学生的素质和能力,除了教师本身要有自知之明以外,还必须全面了解学生的情况,特别是全面了解学生知识和技能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据以正确地确定教学的难点。
司法鉴定的依据有哪些
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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