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被收回怎样补偿
划拨土地被收回的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在进行估价时利用基准地价法,根据各个城市和地区确定的城市基准价格,通过对不同类别和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修正,得到委估对象评估价值的方法。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划拨土地的房子拆迁怎样补偿
划拨土地的房子拆迁的补偿是拆迁对划拨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什么时候划拨土地使用权会收回
划拨土地使用权会收回的情况是: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划拨土地被收回怎样补偿
什么时候划拨土地使用权会收回 划拨土地 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的房子拆迁怎样补偿 划拨土地被收回怎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