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解除居间行为如何认定
主合同解除不是由于居间人的原因导致的,居间行为有法律效力。委托人需要按居间合同的约定,支付居间报酬。由于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主合同解除的。居间人不但不能主张报酬而且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协议,如何解除
居间协议的解除方式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如何认定胁迫行为
认定胁迫行为应具备以下要件:
(l)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
(2)胁迫人实施了胁迫行为。
(3)被胁迫人因胁迫而订立了合同。
(4)胁迫行为是非法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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