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名义税率是什么
“农业税实际负担率”的对称,即农业税应征税额占常年产量的比例,也就是农业税条例规定征收农业税使用的税率。由于农业税采取稳定负担政策,负担额以常年产量为依据来确定,且一定几年不变,增产不增税,使得农业税税率出现了名义税率和实际负担率的差别。它不能反映农民当年农业税的实际负担水平。
什么是名义税率
名义税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名义税率即为法定税率或表列税率。例如在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情况下,由于它是将课税对象全额、分别按规定的各个级距的适用税率计算征税,通常也就把与课税对象全额相适应的一级税率称为名义税率,而将其所属各级距计算出的合计税额占课税对象全额的比例,称为实际税率或称实际税负。
狭义的名义税率,指我国农业税应征税额占土地常年产量的比例。农业税的计税标准为土地常年产量,它是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当地一般经营情况,在正常年景下所能收获的农作物正产品的收获量,而不是土地的实际产量。通常把农业税应征税额占常年产量的比例称为名义税率,而把应纳农业税额占实际产量的比例,称为实际税率。由于土地的常年产量一般要低于实际产量,因此,农业税的名义税率往往要高于实际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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