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猴子合法吗
记得小时候在街边经常能看到耍猴的,最近几年“耍猴”已不多见,但却偶尔能看到有人养小猴,就是那种特别小的“袖珍猴”。前不久,在五常街头还看见,一男子炫耀自己养的小猴,让小猴自己抱着奶瓶喝水,甚至还给小猴抽烟。据这名男子说,这只小猴是他去年在附近的早市花1300多元买的,当时小猴3个月大。卖家告诉他,这种小猴是日本石猴和云南的某一类猴杂交生下的,一直长不大。对于个人养小猴子是不是合法,我们问了五常市林业局,所有猴科都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畴,是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不管小猴是什么种类,是不是野生,其原产地是否在中国,其地位都等同于重点保护动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饲养、出售、利用均属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还了解到,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饲养猴类必须取得省级林业部门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卖家还要出示《经营利用许可证》,私自饲养即属违法。也就是说,如果未经审批饲养小猴就涉嫌违法了。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必须要有相应的固定场所、设施、资金、技术人员以及饲料来源的证明,而且申请此证大多是用于科研工作,个人申请是很难通过的。
拿猴子当宠物养犯法 养猴子犯法吗
养猴子犯法吗 拿猴子当宠物养犯法2016年5月17日,西宁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报警人称:“某高校院内有一只猴子需要救助。”西宁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发现,这只上了树的猴子是一只日本猕猴。经民警询问,这只猕猴是该校一在校女生饲养的“宠物猴”。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CITES,所有灵长类都归入附录II以上。无论猴子是否野生,其原产地是否在中国,都等同于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所以,饲养猴子是违法的。
网络配图
出于喜欢私自养猴
据猴子的主人晓琳供述,这只猴子是她男朋友强子买来送给她的。晓琳是大学的在校学生, 2016年3月初,强子在网上看到别人饲养“宠物猴”的信息,便转发给晓琳看。晓琳看过之后觉得小猴子特别可爱,告诉强子自己特别喜欢。两人便在网上寻找是否有卖“宠物猴”的商家,之前两人还对饲养“宠物猴”是否违法有所疑虑,但强子询问商家这一问题时,商家告诉他们,他们售卖的小猴子都是“宠物猴”,有饲养证明、防疫证明,并且向强子保证这种猴子是国家允许独立饲养的。
于是,强子便和商家在微信中以8500元的价格商定好购买一只小猴子,随即强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对方。等了一个星期后,强子接到电话,对方告诉他猴子将会在第二天由一辆大巴车运送至西宁,让强子去客运站取猴子。第二天上午,强子来到客运站后大巴车司机将装有猴子的包裹交给了强子。
强子收到包裹后,打电话让晓琳去他们约好的地方取猴子。晓琳赶到和强子约好的地方。带着猴子回到学校。之后,晓琳将猴子当一般宠物进行饲养,也没有再考虑饲养猴子是否犯法。
购买猴子行为违法
5月中旬,晓琳因家中有事,而强子也因上班无暇照看。晓琳便让朋友赵斌帮忙照看几天,赵斌看到小猴子十分可爱,便答应了晓琳,随即将猴子带回宿舍。5月17日下午,赵斌离开宿舍几分钟后再回去时发现,猴子不在宿舍。
赵斌找了一会儿后看到,猴子跑到了宿舍楼前的树上,他觉得小猴子能自己回来,便一直在附近看着猴子,等猴子自己回来。同时赵斌还给晓琳发了微信,告诉她猴子跑到树上的事。接到消息后,晓琳急忙赶到赵斌宿舍楼前,围观的人群中有人报了警。之后,晓琳和赵斌均被西宁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带回公安局。当日22时许,涉嫌非法收购日本猕猴的犯罪嫌疑人强子在学校门口被西宁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抓获。
晓琳饲养的小猴子也被森林公安民警查扣并带回公安局里进行鉴定,2016年6月10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东营分中心出具了物证鉴定书,经鉴定,晓琳饲养的小猴子为日本猕猴,属禁止贸易的物种,在中国参照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的标准执行。涉案参考价值为4175元。
西宁市森林公安局在侦查完成后,将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嫌疑人强子移送至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案承办检察官胡静雅认为,强子在未获得驯养繁殖证的情况下,为讨女友欢心,购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送给女友作为宠物进行饲养,强子购买猕猴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但并未对所购买的猕猴造成伤害,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第2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试行》第406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强子以涉嫌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作罪轻不起诉处理。
而小猕猴体质虚弱,西宁市森林公安局在出具关于涉案猕猴的情况说明后,将小猕猴送至青海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饲养。
“异宠”易传疾病
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选择在家中饲养宠物来陪伴自己的人越来越多,除了传统意义中的猫、狗作为宠物,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饲养仓鼠、龙猫、乌龟、蜥蜴、蛇等动物。记者走访了西宁市的两处花鸟鱼虫市场与网上电商平台发现,“异宠”的销售也占据着宠物销售行业的很大一部分。
在位于西宁市城西区的园林文化街上,记者看到有一家专卖“异宠”的宠物店,简陋的货架之上摆放着几个小号的铁笼子,里面放着数只幼小的仓鼠,活动空间狭小,食物只有一颗发黑的苹果和少量的鼠粮。记者询问卖家宠物是否注射过疫苗或含有免疫证明,卖家含糊其辞,说仓鼠是自家养殖,在出生后不久以食物拌药的方式喂养过药物,不会有传染病。
采访中记者发现,与模样可爱的龙猫、仓鼠、小松鼠等“异宠”在西宁市花鸟鱼虫市场中的高频曝光不同,蛇、蜥蜴、蜘蛛等“异宠”,只能通过网络渠道购买。
随后,记者走访了西宁市几家宠物医院,医生告诉记者如不做好正确“异宠”饲养,很容易传染疾病,人畜共患病最常见的疾病有寄生虫病和钩端螺旋体病毒的微生物感染,而对于这类疾病,由于传播条件苛刻,只要做好早期的预防,如家庭环境定期消毒、宠物的定期疫苗和驱虫,就能最大限度地切断传染源和传播途径,降低患病几率。
饲养“异宠”各有说辞
关于养宠物也是争议纷纷,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市民。家住城东区的刘女士说自己很喜欢小动物,对于饲养宠物并不排斥,但由于时间有限无法照顾宠物,家中并没有饲养宠物,对于饲养“异宠”,刘女士表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虽然自己并不会饲养“异宠”,但是若是他人可以以正确的方式饲养,自己并不会排斥。家住城西区的廖女士表示,自己很喜欢小动物,也曾饲养过一只小兔子,但是“异宠”并不像猫狗有专业的宠物医院,“异宠”患病后求治无门,若是能够完善对“异宠”饲养的规范机制,可能会使得民众对“异宠”饲养接受程度增强。同住在西宁市城北区的张先生说自己家中也曾饲养过宠物狗,但对于饲养“异宠”,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而且指出现阶段市场上有很大一部分“异宠”是受国家保护的保护动物,个人饲养首先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而在记者调查中,出售“异宠”的商家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购来的“异宠”有可能患病,甚至是人畜共患,威胁人体健康,也有商家以次充好,容易引起纠纷,出现问题无处索赔。另外,活体生物是禁止邮寄的,法律规定不可以私自出售野生保护动物,如果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出售或者把野生动物出售给没有资质的人,都是违法的。
同时,如果家中已有“异宠”,不想再继续饲养,也不要随意放生,应主动与救助机构联系,将动物妥善处置,以防破坏生态环境。
养猴子能认主人吗,养猴子犯法吗
首先要明确的是中国最好是不要养猴子,猴子属于野生动物,基本上很难被驯化。猴子是很聪明的,如果是驯化了的肯定能认主人。
不是养什么猴子都犯法,需要到当地林业管理部门办理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后才可以饲养国家二级保护以下的猴子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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