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书面遗嘱
广义上的书面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三类,狭义的书面遗嘱仅仅指后两项。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书面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书面遗嘱分为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书面遗嘱的有效要件有:
实质要件:(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形式要件: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若为自书遗嘱的,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为代书遗嘱的,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书面遗嘱的有效条件
书面遗嘱可分为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有效要件如下:
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如果受胁迫、欺骗所写的遗嘱,那不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是无效的。
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
须由遗嘱人签名,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见证人之一代书;
要注明代书遗嘱的年、月、日;
要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什么是书面遗嘱
书面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书面遗嘱的有效条件 什么是书面遗嘱 自书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