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报预增披露时间规定
半年报预披露时间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没有强制规定进行业绩预告,只做鼓励;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创业板半年报需强制预披露,时间应该在当年7月15日前进行,主板和中小板半年报预披露只有特定情况才需披露,只是鼓励,其他情况不强制规定。
上市公司定期披露业绩预报,对于业绩好的公司来说是利好,反之则是利空,不过,均需如实披露,涉嫌造假会有退市风险。
半年报预披露时间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每年7月1日——8月30日。
上市公司各类财报披露时间点: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时间:每年1月1日——4月30日。
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时间:每年7月1日——8月30日。
上市公司季报披露时间:1季报:每年4月1日——4月30日。2季报(中报):每年7月1日——8月30日。3季报: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4季报(年报):每年1月1日——4月30日。
年报预披露时间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报、第三季报。
年度报告由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
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为在指定报刊披露其摘要,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其正文。
|半年报预增披露时间规定
半年报预增披露时间规定 半年报预披露时间规定 年报预披露时间规定 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