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征地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乡镇征地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乡镇征地程序的具体流程是:
发布征地公告;
征询村民意见;
实地调查与登记;
一书四方案;
张贴征地公告;
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补偿登记;
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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