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属于涉外婚姻,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我国境内选择诉讼离婚的,应当遵守我国的相关规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即可以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夫妻分居两年后可以申请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涉外婚姻多久能离婚
涉外婚姻,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无论一方或双方在国外,国外一方都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这样的话,整个案件的时间长短就主要取决于国外那边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了。国内这边,通常国内律师从拿到材料到办结离婚手续,一个月足够。这种条件下,如果国外手续办得顺利,整个案件也会和国内普通离婚案件一样,三个月内就能解决。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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