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胁迫签订的合同是否必须履行
暴力胁迫签订的合同不一定必须履行。通过暴力胁迫的方式逼他人签订合同的,该合同无效,当事人不需要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有下列情形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等。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怎么认定
这样认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使用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有效的吗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有效。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权利人主张撤销合同的,合同就无效;权利人方认可合同的,合同就有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暴力胁迫签订的合同是否必须履行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怎么认定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有效的吗 暴力胁迫签订的合同是否必须履行